第43章:屠龙者同盟
第43章:屠龙者同盟 (第2/2页)法兰大部分精锐龙属都是专注于快速发展空中单位,他们喜欢利用空中力量的机动性和打击范围对敌方进行突击和骚扰,接着用大批量的暴兵完成打击。
因此,夏修知道法兰最渴望什么——他们需要大量的、源源不断的龙类材料。
法兰是屠龙者之国,万龙之敌!
夏修此刻的目光定格在对巨龙军团充满炽热眼神的两位代表身上,他语气平和而又带有几分笑意道:
“两位,法兰一直没有大规模的在新世界宣布入驻,想必不是因为不在乎吧?”
听到夏修的话,华兹沃斯从巨龙的壮观景象中收回了目光,面对管理局局长的直接询问,他选择了坦率回应,毫不回避地展示了法兰面对的挑战。
“当然不是因为不在乎!我就直截了当的说吧,那些来自黄金王庭的巨龙神系和有鳞神系对于法兰入驻新世界一直层层阻拦,我们的先遣部队只要入驻交界地和诸界,群龙就会共击之。”
上尉雷内·古伊诺默则是接过华兹沃斯他的陈述,他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与坚定。
“我们这次来到艾迪西联邦,是希望能够通过联邦政府建立中枢站,现在法兰人进入到黄金王庭之内,群龙就会像闻着味的狗一般找到我们。我们的先遣部队已经折损了好几支了。”
法兰在新世界确实面临着特别严峻意识形态对抗,屠龙者和恶龙,天然的敌对关系。
哪怕法兰愿意改走培育之道,巨龙们也不会放弃敌对屠龙者。
而此刻听到上尉的话,夏修的表情变得凝重,他深深地叹了口气,然后缓缓说道:“我为法兰勇士们的牺牲表示深深的哀悼。他们的勇敢和牺牲,将会被记载在我们共同的历史之中。”
随后,他的表情快速变换,他用诚挚的表情望着两人,语气也变得更加认真道:
“屠龙者与恶龙,从来都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法兰与巨龙神系和有鳞神系已经是不死不休的关系了,在新世界,没有多少人会去得罪那些天生超凡种,但是天国……管理局却不属于那些大多数人。
所以,管理局愿意与法兰新世界龙骑兵建立坚不可摧之盟友,签订相互保护之条款,增加对任何潜在侵略者的威慑力,共同抵抗那些厌世之恶龙。
而且,我们的盟约不仅不涉及到[橄榄枝公约],同时,所有的盟约条款——只针对巨龙。”
说完这段话之后,夏修轻轻拍了拍手,随即智库[亚当]便开始在空中投射出光影,迅速形成了一系列详尽的情报文件。这些文件包含了皎月兔谍报工作组近段时间辛苦收集到的所有龙息炼金工坊家族的情报,以及密语广场北翼一处专门处理龙类材料的炼金工坊的详细资料。
文件中的信息丰富而详细,从工坊的运作模式到所涉及的龙类材料种类无一不包,甚至连工坊与外界的联系网络也被一一列出。
夏修目光扫过两人,脸上浮现出一副似乎在寻求帮助的表情。
他的声音再次响起,带着一丝诚恳。
“两位,如果你们愿意与管理局建立盟约,帮助我们接管密语广场,我愿意在密语广场北翼这一块划出一块区域,用以建立法兰在新世界的中枢站点。”
雷内上尉和华兹沃斯对着眼前浮现的信息和夏修所提出的合作提议深感心动。
两人对视一眼,眼神中闪过一丝坚定与决心。
这一刻,无需多言,他们心中的选择已然明朗。
在这短暂的交流中,雷内上尉和华兹沃斯之间形成了默契,他们几乎同时感受到了这次合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以及它对法兰在新世界未来发展的深远影响
随后,他们转向夏修,做出了决定。
华兹沃斯率先开口,他的脸上带着笑意。
“亚伯拉罕局长,我们感谢管理局的支持和信任。法兰新世界龙骑兵愿意与管理局建立盟约,共同面对未来的挑战。”
华兹沃斯·丹尼尔·艾萨克代表法兰中央政府同意合作。
紧接着,雷内上尉也站起来说道。
“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合作,不仅能够加强对抗共同敌人的能力,更将为我们在新世界的发展开辟新的道路。我们准备好与管理局携手前进。”
雷内·古伊诺默代表法兰总督府同意合作。
“那真是太好了,管理局和我真的非常需要新世界龙骑兵的援助。”
夏修站起身来,与两人一一握手。
管理局与法兰新世界龙骑兵在此刻正式缔结——屠龙者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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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协议数据库已更新新内容——】
【文档内容已经更新——】
【文档内容{收缩-}】
——管理局与法兰骑护队军事同盟条约——
***前言***
鉴于管理局和法兰骑护队共同面临的安全威胁,尤其是来自巨龙等龙系生物的挑战,双方决定基于共同利益与长期和平的愿望,签订本军事同盟条约。
核心:此条约旨在建立一个针对共同威胁的强大同盟,确保双方在对抗巨龙等龙系生物威胁时的安全与合作。
第一章:总则
目的:本条约旨在建立一个强大的军事同盟,通过共享资源、情报和军事能力来对抗巨龙等龙系生物,保障双方的安全与稳定。
合作原则:双方承诺基于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和集体防御的原则进行合作。
第二章:军事合作
集体防御:任何对签约一方造成的龙系生物攻击,均视为对双方的攻击。签约双方承诺提供必要的军事支持和援助。
情报共享:双方将建立情报共享机制,及时交换有关巨龙活动的情报,包括但不限于位置、行动模式和潜在威胁。
联合训练和演习:双方将定期举行联合军事训练和演习,以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和应对龙系生物的效率。
技术和装备交流:鼓励双方在武器装备和防御技术上进行交流和合作,共同研发针对龙系生物的特殊装备和战术。
第三章:政治与外交支持
外交协调:双方承诺在涉及对抗巨龙等共同威胁的国际事务中保持外交立场的一致性和协调。
危机管理:建立危机响应机制,任何一方面临巨龙威胁时,双方将共同讨论和执行有效的应对策略。
第四章:条约的修改与解除
修改:本条约可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修改。
解除:任何一方可在提前六个月通知对方后解除本条约,但已经发起的联合行动不受影响。
第五章:生效和期限
生效:本条约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期限:本条约有效期为十年,期满自动续期,除非一方提出终止。
**签署**
本条约由管理局代表和法兰骑护队代表在泰拉历1591年1月13日签署。
管理局代表签名:休·亚伯拉罕。
法兰骑护队代表签名:华兹沃斯·丹尼尔·艾萨克、雷内·古伊诺默。
管理局智库[亚当]:已确认协议!
法兰智库[圣吉纳维夫(SainteGeneviève)]:已确认协议!
……
咕咕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