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跃上枝头当凤凰
第十章 跃上枝头当凤凰 (第1/2页)姜守义是真的豁出去了,没想到此话一出,却感觉杀气暂且褪去。
原来香云看中了怀里的婴儿,不禁也惊叹于这简直是绝色胚子。
“是你要卖孩子?给我看看。”
姜守义硬着头皮把雪儿抱出,香云温柔接过,仔细端详,感慨万千:“这比前两日送来的,好太多了,十几年后,定是朱家倾国倾城的玉人儿。”
“真是要收雪儿为养女吗?”姜守义惊讶不已。
香云淡淡摇头:“不,若是侧夫人满意,她便是侧夫人与公子的亲生女儿。”
姜守义张大嘴巴,感觉不可置信,这孩子真是好命啊。
不仅能活下来,以后还是世家贵女!亲生的那种!
可是明明不是亲生的,为何……姜守义刹那间也想明白了,虽然香云没有明说,可显然应该是侧夫人因为某些原因假意怀孕了。
但终究没有怀上,平日里或许还能隐瞒,可临盆的日子将近,总得有个交代,这才派贴身侍女暗中物色婴儿。
“老朽这条命尽管拿去,还请小姐也收下这男婴!”姜守义抱出炎奴。
然而香云有些惋惜地看向姜守义怀里的炎奴:“真是可爱……但抱歉,夫人不要男孩。”
“为何?”姜守义茫然,世人都要男孩,怎么反而朱家这侧夫人只要女婴?
香云苦涩道:“有杀身之祸。”
姜守义哑然,意识到这样的大族内,残酷的很。
既然是假意怀孕,大约还是女孩好一些。男孩长大,是要继承家业的,若是男主人觉得不像,怀疑不是亲生就麻烦了。
反而是女孩,没人多想,好看就行,美到倾城绝色,谁也不会在乎像不像。
而且既然是侧夫人所为,恐怕也是忌惮大夫人吧,根本不想争什么,假意怀孕,大约也是为了自保之类的。
姜守义想得头疼,不愿管这朱家的破事,现在当务之急,应该想着怎么活下来。
香云所言,透露太多,直言无忌!显然根本没把姜守义当活人来看!
既然香云不愿收留男孩,那他当然也不能死。
“不行,我还是得自己带大炎奴。”
姜守义感受到大族的冷酷,也想通了,炎奴奇异无比,如同妖孽。那陈虎如疯了一般要将孩子扒皮抽骨,仿佛在挖宝一样!想来就算香云答应收留,这孩子在朱家也落不着好。
如今雪儿的归宿已经了却,他只须逃掉,就能带着炎奴找个地方好好过日子!
好好过上太平日子,看着孙子长大,这就是姜守义最大的梦想。
“我得活下去,我要把炎奴养大!”姜守义紧咬牙关,求生意志空前旺盛,知道逃跑没用,硬着头皮就朝门内的香云冲去。
“唉……”香云见他视死如归的拼命,只是淡淡一叹,随即轻身而起,飘若柳絮般向后让出十步距离,不愿被碰上。
两人一前一后进入后院,香云一只手缓缓地抬起,拈住头上的梅花,轻轻摘下一片花瓣。
与此同时,姜守义绝望地看着对手高来高去的身姿,鬼使神差,从怀里掏出了那块铜铃!
毕竟他手无寸铁,柴刀还卡在那陈虎的脖子上没有拿。陈虎的钢刀太扎眼,他也没敢要,像他这样的贱民佩刀入城,会被当反贼抓起来的。
此刻也是没办法,浑身上下,唯一能当武器使的,也就是这块铜疙瘩了!握住摇铃的把儿,还挺趁手!
“铃铃铃!”
怎料这铜铃一掏出来,进入院中就铃声大作,响彻后院。
姜守义错愕,他深知这只是一块哑铃,此刻它从哪冒出来的响儿?
反观香云则一脸莫名其妙,乃至感到好笑:“老翁,这是你放牛的铃铛吗?”
她虽然武功高超,但终究只是个奴婢,从小伺候贵人,哪知道这是法器?也没有注意到铃铛中根本没有铜芯。
更不知道,铃声响起,意味着此地有妖气!
“唰!”
就在香云真气灌入花瓣,即将射出之际,一道清丽端庄的身影忽然落入眼前。
身着粉红烟纱裙袄,披着锦绣碧霞罗,尽管披头散发没有梳妆,但其素颜依旧娇丽,气质雅然,似玉露凝香。
“啊!主人!您怎么出来了?”香云连忙收起真气,上前搀扶,同时看向左右,警惕这后门偏院中是否还有他人。
来者正是香云的主人乐琴,朱家大公子的侧夫人,怀胎已有十月,择日就能临盆!
是的,择日!毕竟是假怀孕,临盆之期算下来就在这几日,哪天都行,随心情!
虽然香云对谭翁下手时,已经顺便支走了常在后门行走的下人,但保不齐会有闲杂人等撞见侧夫人不好好在床榻上躺着,挺着大肚子在后院高来高去……
“这老翁是谁?”乐琴凝重地看着铜铃,挥一挥衣袖,便令其不再发响儿。
她当然认得此物乃是法器惊妖铃,没什么威能,专测妖气罢了,也不需要人驱使。
但恰恰是这测妖气的东西,把她从床榻上逼下来查看,只因她就是一只妖!
本体乃是朱家大公子朱瑕之的一把古琴,身为世家门阀子弟,朱瑕之自幼精通音律,善于操琴。
而天下士族,多数爱谈玄论道,追求潇洒,抒发自由!所以朱瑕之操琴时,除了纵情享乐,满足声色之娱外,同时也追求玄学意境。
他终日与友人寄情山水,相聚奏乐,饮酒清谈,累了就直接枕在琴上呼呼大睡,直言若无琴伴,睡不着觉!
有一日醒来,发现古琴一角被他压断,朱瑕之竟然抱琴痛哭,泪浸琴木,情真意切。
友人皆笑他‘你的爱妾死了,也没见你这么伤心’,朱瑕之听完,扬言‘纵然洛神湘妃在侧,也不及我的爱琴’!
说完他突发奇想,直接以天地为誓,请友人为证,当场与古琴结为夫妻!
众友人皆赞朱瑕之不羁礼法,以琴为妻,情趣旷达。
从此之后,朱瑕之的风雅名气,流传士林,为一时美谈。
士人称其为‘睡琴公子’,位列琅琊名士之一!
或许是朱瑕之极情于物,情达于天,感动天道。亦或者是古琴常伴士人,天长日久吸收了许多人间情欲。
总之那把古琴就此开了灵窍,成为妖物,以乐为姓,以琴为名。
乐琴日夜看着朱瑕之,伴其书房苦读,舞剑淬体,每当朱瑕之用药服丹时,她也会偷偷吸收一部分,如此又十年过去,她终于自成妖骨,凝练法力,踏入了灵妙期。
她因朱瑕之而生,又与其有夫妻之誓,于是自创了变化之术,变为一妙龄少女与其邂逅。因为精通音律,又极为熟悉朱瑕之的心事性情,让其引为知己,喜爱至极,不久便嫁入朱家。
当时朱瑕之已是而立之年,早娶了世家女为妻,又兼乐琴来历不明,身份卑微,加入豪门便只能是妾室。
起初倒也没事,乐琴并不在乎身份地位,只愿与爱人相伴终生。
反正朱家能修仙的人,根本不会回来,都隐居深山、海外,或者洞天福地,再加上她独居偏院,不随便乱走,所以朱家没人能发现她的身份。
可渐渐的,大夫人嫉妒她受宠爱,便时常派人暗害。乐琴说来说去,终究是妾室,若无子女,纵然是直接当做下人杀了,也没有什么要紧。
而偏偏,她是妖怪,一把琴如何能怀孕?所以三年下来,她在朱家举步维艰,好几次差点被逼出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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