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八十四章 混元金丹成(合章)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章 混元金丹成(合章) (第2/2页)而后化作一道光束,笔直的射向圣京城中的圣皇座。
异象足足持续了小半天的时间,那贯穿天地的光柱才消散无踪。
这以后,人们也惊觉,天上那颗星辰也随之不见、降临到人间。
圣皇弟子都能引发如此奇景,圣皇本人又会如何?
继半年前,圣皇演武引得世界动荡之后。人们再度掀起了对圣皇强大实力的讨论与猜测。当然只是在私下里进行。
整个圣朝大启,对圣皇的崇拜与信任,几乎达到了万众一心的恐怖地步。
而此刻,大启子民心中的不世圣皇,正紧锁眉头、盯着眼前一位盘坐闭目的白发少年。
跟民间传说不同,三日前那道据说是将星现世的光束从天而降之后,圣皇李平不仅没有感到任何的惊喜。
反而因为错愕不止生出愤怒以及警惕。
因为他第一时间就发现了光束的真像:五行大洞天之外、其中一个被百花道人辛苦搬运到大启小世界之外,充当拖动世界在虚空中快速移动的巨型洞天……
炸了。
而该事件的罪魁祸首,就在这大启、就在这圣京城中!
然而李平在此之前,竟然对于此事毫无所觉!这让自诩为天命圣皇的李平如何能接受?
这半年时间,趁着万仙盟忙着平定灾祸、安抚人心,百花道人日夜无修,狠狠从玄黄界搬运了一些洞天来此。
或许是因为那星海伟力震荡玄黄界缘故,使得百花搬运起这些洞天也变得轻松了许多。饶是如此,半年时间不眠不休,也让百花近乎虚脱。实在坚持不住,躲在五行洞天中养伤去了。
没想到却是发生了洞天被炸的祸事。
百花道人脸色难看至极,也顾不得养伤了,当即从五行洞天中跑了出来。
而李凡这时候也已经锁定了此事的真凶。
还没来的及发难,殷上人一句话却是让他转惊为喜、怒意全消!
“有人……”
“成功练成【混元金丹】了!”
饶是圣皇,在听到殷上人这一句话的刹那,也不由心神剧震、微微失神。
混元金丹,作为【以我筑基】之后的境界,乃是新新法中的一环、李平计划中颠覆传法天尊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第一步,尤其难以迈出。一旦踏出,必将带来许多难以想象的变化。
李平在召集殷上人来大启研究新新法的时候,其实心中根本没有抱有太大的打算。只是完全以试试看的心态。
毕竟天尊新法体系,屹立万年不倒。
想要毁其根基又哪有那么容易?
李平预想着新新法的推衍,最起码要以十年、百年为单位计算。
却没有想到,仅仅是大半年之后,殷上人就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惊喜。
同时李凡心中又有疑惑、警惕生出。
没有开始提问,而是目光从黑发少年、转移到殷上人身上,等待着他的解答。
殷上人没有理会李平,只是沉醉的看着那正在修行中的少年,赞叹不已。
“世界的气息……”
李平目光微皱。
黑发少年给他的感觉很奇怪。
的确是以我筑就修行的数名孩童其中之一,如今也的确完成了境界突破。
那飘忽不定、难以捉摸的实力波动,让李平都觉得有点难以琢磨。
不过少年的生命力,却是太微弱了。
根本不像突破境界后的那种勃勃生发的旺盛之境,反倒是像风中残烛、岌岌可危。
似乎下一秒生命就会彻底消逝。
许久之后,看着黑发少年脸上露出痛苦之色,殷上人长叹一声:“以身夺世界之造化……”
“何其难矣?虽成就混元金丹,却遭受反噬。若是承受不住,唯有身死道消一途。”
李平自动略过后半句,注意力集中在了殷上人话的前半部分。
“以身夺世界之造化?这就是修成混元金丹的关键所在?”李平问道。
殷上人沉默了会,方才回答:“情况你也看到了。的确是突破了没错,这这其中的风险,却几乎是十死无生……”
“新新法,不该是走这样的道路。”
殷上人向李凡讲述着此次机缘巧合之下、领悟混元金丹的过程。
“何为混元?”
“以我筑基,是以完全的自身,筑就修行根基。人在世界之中,若是想要更进一步,则需向世界、天地去寻求答案。”
“以身夺世界之造化,并不是像传法新法那样的直接吞噬天地……”
“虽然实际造成的效果,其实也差不多。”殷上人陡然说道,话猛地止住。
抬头看了看天空中已经消失的那个洞天的残影,殷上人这才继续说道:“成就混元,并非夺的是具体的物质、能量,夺的乃是世界的【造化】。”
“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因为遁去的一,所以世界方才有额外的变数,因而天地经过无数年时光,依旧能生机无限。”
“但若是把那遁去的一给夺走……”
“刚刚天地间那道光束,就是它们的下场。”
“当然,这其中也有部分我出手的原因。如果没有外力插手,恐怕要近乎百年,变化才会显现。我是为了帮这孩子一把,否则以筑基之躯,妄想贪夺天地,哪怕只是个洞天,也会意识在洞天世界的争斗中而迷失自我。”殷上人看了眼李平,并没有道歉的意思。
“能想到我所不能想的,这小子的确了不起。”
……
从殷上人一席话中,李平也隐隐知晓了这所谓的【混元金丹】。
作为大启世界之主,更近距离观察、接触过诸多的小世界,他更能理解殷上人话里的意思。
“世界犹如人体,这夺世界造化、成就自身混元金丹的想法,的确可行。”
“只是……”
李平沉吟片刻,心中又暗自摇头否决。
“这一步,夸得太大了!”
“以人身,吞世界。即便是我,也未必能做到。”
“新新法,应当是一条人人可修的通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