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章 该进去的,还是进去吧
第四百六十章 该进去的,还是进去吧 (第2/2页)第三份证据则是通话记录,对方在电话里否认拿了相机,这看起来好像不能拿来当证据。
但你要知道,以没捡到作为理由来推脱的,同样属于侵占罪的情节之一。
这个证据乐因也没什么好的质证理由,还是以证明力度不足,不能证明故意不返还。
乐因已经准备法庭辩论了,他要好好的和对方辩一辩,至于剩下的那个什么监控视频证据,他并没有感觉。
结果方大状开口道:“我这里最后一份证据,事发当天,被告和其女朋友韩娟从猪脚饭馆回家的监控!”
“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过程中,被告并没有任何丢弃物品的动作。”
确实没有丢弃的动作,因为两人在路上忙着缠绵呢,根本没时间。
啥玩意?乐因直接傻了。
现在他的感觉就是,对方预判了他的预判!
而且是直接用证据把他的辩护点给按死了......
重头戏法庭辩论还没开始呢,就已经完全失去了头绪。
可怜乐因还摩拳擦掌准备好好辩论一波呢。
在场的大家都不是瞎子,自然能看出来,那个被告律师在听到这个证据的时候脸色都变了。
法官都有点不忍心,太惨了。
这其实是很多律师都会玩的套路,故意在最初提交的起诉状或者自诉状里给你留点漏洞。
那你看了自然是很高兴,这不就有辩点了嘛!
然后所有的工作都会围绕着这个来做,就不去考虑别的方面了(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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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律师都是见案子就接,手上一堆案子,那肯定不可能把所有精力都花在一个案子上。
然后等举证期限届满,基本上也就快开庭了,这个时候你就算发现了不对,也有点晚了......
乐因现在就是这个状态,法庭辩论开启,说话都有点磕磕碰碰。
节奏直接被完全打乱,只能勉强把之前想的其他点说出来。
但这本身就是被自己否决的,说出来那肯定没有半点用。
方大状轻而易举地就反驳了过去,顺手就开始了嘲讽......
就方大状这样,那开心了必定会嘲讽,上了法庭的方大状从来都是没人性的......
到了这个阶段,就连旁听的吴大妈都已经有了想法,这还说什么,直接判了就行。
吴大妈旁边的王大爷甚至觉得,就这案子,牵条狗上去也就这结果吧,还律师呢......
查理大张着嘴,他是能听懂的,他感觉受到了***的歧视,因为他们委托的这个律师真的好菜......
法庭辩论结束,乐因坐在了椅子上,脸色茫然。
我是谁,我在哪,这是什么地方。
为什么对面那个律师就像是变态一样,为什么他要那么嘲讽我,我真的很菜吗?
最后陈述阶段,没什么可说的了,希望判刑,判实刑!
一个个的都觉得还是多少年前呢,可以受到特殊待遇,错啦!
庭审结束休庭,周毅看了看对面,那个查理好像对着自己的律师开喷了。
很快休庭结束,法官当庭宣判:判处查理罗森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除了这之外,还要返还周毅相机。
听到这个判决,周毅笑了,光明区法院还是可以。
这次顶住了压力,直接判了一年,而且是实刑。
别看只有一年,你要知道侵占罪数额较大的情节也就是两年以下。
而十万元以上才算是数额巨大,周毅那相机也就是三四万而已。
舒服了,真的舒服了。
只可惜,袭警并没有成立......
查理通过翻译知道了判决结果,一下子坐在那里,不远万里来这边,还以为能和网上说的那样,随便吊妹纸,怎么都没事。
结果拿了个相机就要坐牢了......
也不知道这里的监狱和老家那里的监狱比起来有什么区别,听说他们不尊重犯人的人权啊!
相比之下,韩娟就不太一样了。
她那个情节不严重,而且在知道了自己那个男朋友其实在他们国内就是个穷鬼之后彻底崩溃了。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和疯魔一样,觉得和外国人做朋友就是“很厉害”。
结果现在,赔上了人和钱不说,还得进去。
倒是韩娟的父亲没有露面,可能也觉得自己家女儿这情况有点丢人。
一天后,还是光明区法院,判处韩娟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之所以判缓刑,是因为认罪悔罪表现明显,而且她的父亲在积极寻求谅解。
判决下来,韩娟的眼中都失去了光芒。
京州这边主要的人已经被判了,但是事情还没完。
周毅和霍鹏飞的电话已经快被打爆了。
尤其是霍鹏飞,当联系不到周毅的时候只能联系他这个律师了。
然而,不管那些虚空道歉的人怎么说,得到的只有一句话,不接受调解。
于是,一个又一个的哭诉视频在网上出现了。
之前那些带节奏的人更是疯魔一般。
热搜上已经有了话题:抵制腾达!
“你们都看到了吧,这就是阿毅,打着较真的旗号,任凭那么多人哭诉(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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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有任何的反应,我很诧异他怎么能忍心呢!”
“刚刚上大学啊,未来还那么长,就想让人家坐牢是吧?人家都已经道歉了,那么诚恳的道歉了,还要咋样!”
“所以我呼吁,大家抵制腾达,现在你们的支持,都会成为阿毅所谓较真的资本,我们都不搭理他,看他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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