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灵悟
第一百七十八章 灵悟 (第1/2页)无论在此间,还是来处,这些匪徒持兵刃冲向自己欲取人性命,都是可杀。
但如眼下一般,放下手中武器、没什么能力反抗了呢?
若世上只有寥寥数人,那他自可依照自己的心愿行事。他还要去后院捉那大公子朱毅,而这群匪首为非作歹,又没法儿叫他们乖乖待在这里等什么官府、督院的人来,那最好是一刀一个,杀了了事。
可问题在于,既然这世上有官府,那么取人性命这权力,就不全是他自己的了。天地初开时世间有许多人,每个人都有杀人的权力。后来这群人因生存所迫而结社,便有了头领、组织。
人们将自己的一些权力让渡给首领或组织,以换取庇护。代价是失去一部分自由,但得到了相对安稳的生活。因此,在这世上再无任何一人能随意取人性命——真如此做了,便是与整个天下、人间伦理为敌。他违背的不单单是所谓“律法”,更是整个族群所默认、遵守的规则、得以延续的根基。
譬如此时,他若是将这些匪首也交给官府、督院去处置,那么其实也就是交给了这世上所有的人去处置。唯有此,依着此界、来处的道德伦理,才算无愧于天地公义。
但,若是公器崩坏,无法再好好地行使芸芸众生所让渡的权力了呢?
譬如在隋境时,他杀隋以廉、隋子昂,是晓得隋国律法不可能公允地惩治他们,他必须自保、自我救济。如此想,这样做也是符合公义的。
而眼下,他自保已无虞,若要再取这些人的命,便是跳出了这世间公义之外,自行裁决了。若他是个寻常人……或者寻常的修行人,如此做,对这人世也无什么大碍。即便他之后走火入魔、成了外道,也无法对抗整个世界——世间自有强大力量可将他消灭,确保这世上的公义不至彻底崩坏。
可眼下他知道,自己或许是北辰。又知道,这世间的“公器”,与他来处是不同的。
此间有灵神。六国君主受命于天,代牧万民。而六位至高帝君,则意味着天地大道,他们的意志、他们的规则,才是此界为人所公认的“公器”,并非如他来处那般,是由许许多多的人让渡出的权力所成形的。
倘若自己真是北辰转生,便意味着在这李国旧地,所有的道义公理,原本都在“自己”的一念之间的,乃是真真正正的言出即法。亦即,他用不着去遵从什么此世的道德准则,他自己,便是自己的准则、也是这天下的准则之一。
乍一想,这样的情况真是叫人快意振奋,可再细细思量,却只觉得浑身发寒。他不知此时另外的五位至高灵神是怎样的存在、是否已远远摆脱了“人”的局限,但清楚地知道,自己还是个人。
可一个人,要是打心眼儿里没了任何约束,会变成什么样子?他并不相信人性本善——所谓善恶,并无既定的标准。在六国这里尊老爱幼是善,在魔国那边,舍弃无用婴孩才是善。若无约束,见了好的便去抢夺、心生怨气便杀戮宣泄,到最后,还能称之为“人”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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